怎样的股份结构对投资者更有利?就是得有相对控股的大股东,但股份也不能占绝对优势。
很多观察人士认为,当年的国美事件对公众理解现代公司治理制度有积极的意义,遗憾的是,这学费不是由学生们来交的,而是由国美股东来交的。国美在经营上的优势,受此事影响很大,反映在股价上,也是远远跑输大盘和竞争对手。
此事的发生,除去黄光裕入狱这个偶然性的原因,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国美的股份结构,即大股东黄光裕控股地位的得失。
通过资本市场投资公司,本质上是“搭车”,搭大股东和管理层的车。投资者当然不想为股东之间的争斗买单。那么,对投资者来说,这样的情况是可以尽量避免的吗?或者说,什么样的股份结构对投资者是危险的,什么样的股份结构对投资者是比较理想的呢?
投资者需要考虑的风险主要有两种:
一是大股东或者管理层占的股份太多,比如超过50%。在这种股份结构下,散户的投票对公司治理基本起不了任何制约作用,尤其是大股东是一个自然人,这种情况下,基本就是把自己的投资风险交给了变幻莫测的人性。如果出现大股东、管理层决策失误,或者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小股东完全无能为力。
二是大股东或者管理层占的股份太少,比如少于5%。那么投资者需要担心的是,大股东或者管理层是否会足够努力,甚至要怀疑,他们会不会搞腐败或者关联交易捞个人好处。有好多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就是这样的情况。我有个朋友,以前买了一家西部地区的钢铁公司的股份,买了不少,去参加股东大会。他说,在会上公司一位管理层带着不忿的眼光问他:你哪来这么多钱买这么多股份?为什么不忿?因为这个公司的管理层基本是没股份的,而那一年公司的股价又涨了很多。从此我那位朋友再也不敢持有这家钢铁公司的股票了。现在一些新上市的公司也有这样的问题,因为前期融资过猛,上市后创始人或者创始团队基本上就成了职业经理人了。
说到这里,结论很清楚,怎样的股份结构对投资者更有利?就是得有相对控股的大股东,但股份也不能占绝对优势。
举个例子。1999年,一个年轻人在深圳创办了一家公司。他拉了几个同学、朋友入伙,在创始股份设置上是这样的,他自己持股47%左右,另几个合伙人持有的股份都比他少,但几个人的股份加起来,正好比他一个人的股份多一点。事后说起为什么股份构成是这样的,他说是为了犯错误的时候有人能制止他。当时,这公司做什么业务,靠什么挣钱还不明白呢。
你得佩服这创始人的远见吧?投资这样的公司放心吧?这个创始人名叫马化腾,他创办的公司叫腾讯。
那么,你现在可以检查一下,你所持有的公司,大股东的股份结构是不是合理的。
2010年9月29日发布于i美股。本文节选自方三文所著《老二非死不可》,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方三文为雪球创始人,原网易副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