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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丨兴兴 编辑丨张江
5月5日,阅文的作者们闹着要发起一个“五五断更节”——今后每年一次。
因为作者们发现自己被阅文“霸王条款”后,集体感到很受伤。虽然至今还有很多人不知道,这“霸王条款”让签约作者不仅没了版权,哪怕手里的小说完结了,签约作者也是没有跳槽的自由。
那签约有什么用?为了被“霸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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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了,阅文说的,5月6日要和作者举行的恳谈会还是没什么声音。
但在微博上,大量网友的抗议还在继续。指责的核心在于:阅文没有公布参会名单,没有具体时间,并且要求阅文直播会议全程。
这件事这么闹,已经持续好几天了。
早在4月末,阅文深陷舆论风波那会儿,包括创始人吴文辉在内的高管大规模离职,坊间就揣测,此举与阅文即将布局免费阅读有关。那时网上也传出大量合同截图,指责阅文与网络作者签订的新合同存在霸王条款。
不满的声音开始从散乱趋于集中。
个中原因在于,合同签订后作者仅能得到扣除运营费用后“净利润”的分成。有作者反问平台:如果算上运营成本,净利润为负,我辛辛苦苦写文,最后还要赔钱不成?而一旦遇到侵权,打官司时由作者自己掏钱。
作者和阅文也不再是合作关系,而是受阅文委托创作的,阅文可以修改作品,不满意可以换其他人续写。
关于作者与阅文的关系,阅文这样解释:作者虽受阅文“聘请”,但双方并非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作者不享受阅文集团福利。
按照条款,作者创作的书,直到该作者死后50年,版权都归阅文所有。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都属于阅文。
其他被抗议的条款还包括:合同签订后,阅文享有作者下本书的优先权,如果作者发新书,在其它平台发布,需要首先通知阅文,如阅文没有签约意向,才能在其它平台发布。
阅文拥有作者其他社交账号的支配权——还有人对这一条提出意见。
阅文旗下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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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子这么多的作者和网友出来发声,阅文算是成功“破圈”了。话题关注度已经上升到全体网民级别。
其实很多人都有疑问:免费当然香,为什么反对免费?
这场让“800万签约作者心凉”的阅文的战争,到昨天,甚至炒成轰轰烈烈的“五五断更节”。
简单顺一下这件事的逻辑:甲方(阅文)侵权,乙方(作者)罢工,后而甲方高层大换血,乙方本来狭窄的生存空间再度挤压,于是揭竿而起,期间还遭到了删热搜删帖的压制,甲方威胁限制推荐作品,甚至相关话题照片被从手机内存删除这件事,波及到了腾讯和华为……
这么大的动静,阅文只好站出来对争议点一一做出回应,说:全面免费不可能,不现实;不存在因为新合同的推出,导致知名作家断更;网传的争议合同是早在2019年9月主导变更的,已经执行了一段时间。
阅文称:威胁限制推荐、操作发布时间是不实信息。
可能需要回答的问题太多,最终阅文定于今天与作者展开恳谈会,听取作者诉求——这才出现开头的话题。
虽然截至发稿,作者们仍未等来阅文恳谈会的结果,但是这次围绕条款本身的热议,让更多人看到网文领域长期存在的作者“丧权”——合同不合理的问题。
此次也有不少网友认为,网文界霸王条款早已有之,不是一年半载的新招,也不是阅文一家。
来源:阅文集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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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文界“霸王条款”,阅文当然不冤——因为“同伙”也不少。
版权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站:平台版权买断,包括平台对内容提出修改建议,以免费形式推广付费章节,完结后下一本作品的优先权等条款,以前就有。《余罪》的作者常舒欣败诉,就能发现这样的条款很早就有,双方默认了,只不过现在法律意识增强了,才被搬到明面上来。
常舒欣2008年开始创作网文,2013年6月签约创世中文网,以“常书欣”为笔名创作,后来跳槽掌阅,将笔名改成了真名“常舒欣”,2017年遭到原签约平台阅文的起诉。由于与平台签约的是作者,而不是作品,法院认为常舒欣与阅文公司的《独家授权合同》有法律效力,一审二审均判常舒欣败诉。
作者被平台压榨,早已有之,只是以前没被拉出来逐条分析。
版权对阅文的收入贡献不断提升。根据阅文2019全年财报,收入增长的原动力在线业务收入同比减少3.1%,在总收入的占比为44.5%,而这一数字在2018年为76%;版权业务同比增长283.1%,占到总收入55.5%。创作出来的版权,带来了巨大红利没有激发作者的创作热情,而是流入平台的腰包,这样的行业生态其实是存在隐患的。
从另一个角度看,每一次版权之争和引发的大范围讨论,都是提升版权规则的契机,比如2017年微博版权协议事件,2019年自媒体与机构媒体洗稿之争,同年的视觉中国“黑洞”事件, 2012韩寒“代笔”之争,再往前还有作家与百度文库的官司等等,从大的版权保护体系来看,创作者和平台的意识都会越来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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