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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在比尔盖茨66岁这一年,他正式离婚了,也结束了他与梅琳达27年的婚姻关系。
盖茨夫妇的缘分从微软开始,1975年,从哈佛辍学的盖茨与好友一起创立了微软,11年后微软上市。上市第二年,梅琳达加入了微软成为产品经理,后来两人的关系愈加亲密,最终于1994年走入了婚姻的殿堂。
关于两人的离婚,纽约时报之前有一个报道很有意思,该报道说比尔盖茨夫妇离婚主要是因为疫情。因为在疫情期间,两个人都被困在家里哪也去不了,因此就产生了矛盾。
这或许只是一则八卦,对于二人的离婚,外界更关心的是他们的巨额财产与股权该如何分割。
据报道,盖茨夫妇的财产多达1300亿美元,据美国SEC披露的文件显示,为了这次离婚,盖茨已将旗下个人投资公司瀑布投资价值超过20亿美元的股票以及294万股汽车国度股票和1410万股加拿大国家铁路公司股票转到梅琳达名下。此外,盖茨还将个人持有或通过基金会信托持有的4.9%可口可乐凡萨瓶装股份以及6.7%特莱维萨集团股份转移给梅琳达。而关于二人其他财产的分割则没有公开。
但总的来说,相比盖茨1300亿美元的身价,这次离婚的代价不是很大。
天价离婚
而同样贵为全球首富的贝索斯,离婚的代价就大多了。
2019年1月9日,亚马逊创始人贝索斯发推特称,自己将与结婚25年的妻子麦肯齐离婚。
对于二人的离婚,外界关注的重点在于贝索斯夫妇所共有的75%亚马逊股票,以及他们对《华盛顿邮报》和蓝色起源太空公司的全部所有权。因为股权的归属,直接关系到贝索斯对于公司的控制权。
不过与盖茨不同的是,亚马逊是贝索斯与麦肯齐婚后共同创办的。1995年,麦肯齐与贝索斯辞掉了工作,在西雅图郊区一个租来的车库中,创建了亚马逊,麦肯齐也是亚马逊最早的员工之一,因此亚马逊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
据SEC披露的文件显示,离婚后,麦肯齐分得了亚马逊4%的股份,价值约350亿美元。而拿到这些股份的麦肯齐,不仅成为了亚马逊第二大股东,而且还跻身全球富豪榜第23位。所以这次离婚也被称为是“史上最贵的离婚案”。
而在A股的历史上,也发生过类似的天价离婚案。
国内有一家上市公司叫昆仑万维,这是一家以游戏为主业的公司。
2016年9月13日,昆仑万维发布公告称,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公司董事长周亚辉与妻子李琼达成财产分割约定。
据了解,周亚辉和李琼是发小,从小青梅竹马,但是即便如此,也没能阻止两人的劳燕分飞。
根据公告,离婚后周亚辉将其直接持有的2.07亿股昆仑万维股份过户至前妻李琼名下。同时周亚辉将其持有的盈瑞世纪的实缴资本94.64万元分割过户至李琼名下。而由于盈瑞世纪间接持有昆仑万维2亿股股份,所以离婚后李琼还可以获得昆仑万维7054万股。此外,李琼此前还通过盈瑞世纪间接持有昆仑万维2004万股。
也就是说,股权分割过户完成后,李琼总共获得了约2.78亿股,加上她此前持有的,李琼合计持有昆仑万维2.98亿股,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如果按照当时的股价来计算,价值约76亿元。因此这次离婚也被称为“A股历史上最贵的分手费”。
但好在,这次分手以后,周亚辉还控制着昆仑万维3.86亿股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47%,所以这次财产分割并没有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没有对公司的运营产生影响。
另据公告显示,2015年年初昆仑万维上市时,周亚辉曾承诺36个月内不减持,该承诺期至2018年1月21日。李琼承诺继续遵守该承诺,同时承诺未来十二个月内不减持昆仑万维的股份。不过在承诺期过后,李琼就陆续减持了超过6366万股,套现超14亿元。
而周亚辉与李琼也不是A股离婚第一案,在此之前,已经有多桩离婚案涉及到股权和财产分割。
2011年5月12日,蓝色光标创始人孙陶然因与妻子离婚,将蓝色光标4.59%的股权分给了前妻胡凌华,合计市值1.68亿元。股权分割后,孙陶然持股份额为5.03%,以0.03%的持股优势保住了实际控制人的地位。
2012年,三一集团高级副总裁袁金华与妻子王海燕离婚,分给了对方市值24亿元股份,在拿到分手费之后,王海燕以22.6亿元的身家跻身当年的“新财富500富人榜”。
同样是2012年,前中国女首富、龙湖地产的掌门人吴亚军与丈夫离婚,分给丈夫蔡奎龙湖地产约28%的股份,价值超200亿港元。
而万科前董事长王石与前妻王江穗的离婚也发生在2012年,有知情人士爆料,王石给了女方亿万财产,“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的房屋共10处,其中美国1处、深圳5处、北京2处、广州1处、上海1处。男方分得美国1处、深圳2处住房,其他归女方所有。”
2013年,上市公司神州泰岳实际控制人王宁与妻子离婚后,将持有的4226.32万股分给了妻子安梅。不过,王宁依然可以行使这部分股票对应的表决权,所以其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没有受到影响。
股权之争
不过上述这些离婚案件,都没有对上市公司的经营或控制权造成实质影响。
而发生在2010年的土豆网创始人王微的离婚案,则使得土豆网错过了上市的最佳时机。
2010年,当时的土豆网刚刚提交了到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申请。
但是王微的前妻,上海新娱乐频道知名主持人杨蕾却突然将王微告上了法庭,要求对二人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分割,并申请将王微名下公司股权进行诉讼财产保全,因为土豆网是在两人婚姻存续期间成立注册的。
此后,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冻结了王微名下三家公司的股权,包括其持有的土豆网95%的股份。由于股权被冻结,土豆网的上市计划也随即搁浅。
直到半年后,王微才和前妻达成协议,最终王微付给了前妻700万美元作为补偿。
不过,就在王微处理离婚案的这段时间,土豆网最大的竞争对手优酷却率先在纽交所上市。优酷的上市不仅抢走了“中国视频网站第一股”的头衔,而且上市后股价快速上扬,给优酷带来了巨额的资金支持。
此后,土豆网再次提交了上市申请,不过此时的市场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由于中概股在当时被接连爆出财务造假,导致中概股的股价接连受挫。而土豆网在上市当天股价就大跌了12%,市值还不到优酷的一半。
最终,失去了先机的土豆网,在2012年被优酷合并。
与土豆网情况类似的还有赶集网总裁杨浩然的离婚案。
2009年,赶集网总裁杨浩然与妻子王宏艳的感情生变。
据王宏艳讲述,她与杨浩然1995年结婚,婚后杨浩然赴美留学,她为了家庭赴美陪读,甚至去餐馆打工挣生活费。毕业后,杨浩然进入一家企业做IT工程师,王宏艳则辞职做起了全职太太。
2005年,杨浩然与弟弟杨浩涌模仿美国一家叫Craigslist的分类信息网站创建了赶集网,二人分别持股50%。
在王宏艳眼中,丈夫原本只是个“普通人”,但当上赶集网总裁后,她发现丈夫对自己的态度渐渐冷淡。而且她还发现了丈夫和不同女人来往的蛛丝马迹。由于两人的财产都掌握在杨浩然手上,所以预感事情不妙的王宏艳率先向美国法院递交诉状,要求离婚并分割在美国的存款和房产。
之后,两人的离婚官司从美国一直打到中国,在打官司期间,王宏艳称,杨浩然一直在转移资产,先是2009年在美国离婚期间把赶集网50%股权转移到杨浩涌名下,然后2011年又把自己拥有的100%股权全部转给了赶集网运营副总裁刘洋,自己被逼得净身出户。
而这场持续3年的离婚案,也直接影响了赶集网的上市。原本赶集网想赶在2012年去纳斯达克敲钟,可是由于股权争议,赶集网错失了上市时机。
2013年,赶集网的对手58同城率先完成上市,并且获得了大量资金的支持。此后,赶集网与58同城的差距逐渐拉大,最终在2015年被58同城合并。
同样陷入股权争议的,还有当当。
2019年10月,在一次访谈节目中,李国庆称自己是被“踢出”当当的,在谈到被妻子俞渝“逼宫”时,甚至怒摔水杯。
至此,两人的矛盾也彻底公开化。
两人的争议主要在于对当当的控制权上,2010年当当上市时,李国庆的持股比例为38.9%,俞渝只有4.9%。但是在经历了退市和私有化后,目前俞渝持有当当网64.20%的股权,李国庆持有27.51%股权。
李国庆认为,俞渝一次次通过各种手段,“骗”走了他手中的股权。因此他要求与俞渝离婚,并且平分当当的股权。
因为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李国庆和俞渝夫妻二人目前总计持有的91.71%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均等分割。
但是俞渝以“感情未破裂”为由不同意离婚。并且表示,在分居两年零五个月的时间里,他们一起旅过游,她过生日李国庆送过玫瑰花,以及朋友送的土特产蘑菇,李国庆分给了她一半。
时至今日,这起离婚案似乎依旧没有结论。
共同债务
与李国庆和俞渝的矛盾公开化不同,甘薇和贾跃亭的离婚则显得比较低调。
2019年11月,甘薇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向贾跃亭提出离婚诉讼。
甘薇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贾跃亭个人投资、生产、经营所形成的债务由贾跃亭承担。此外,甘薇还向贾跃亭提出了约5.71亿美元(约40亿元人民币)的索赔。
在此之前,由于乐视体系的“一夜崩塌”,作为贾跃亭妻子的甘薇也因未支付欠款,被法院列为失信人,执行标的达到47.48亿元。
而就在甘薇申请离婚的3天后,贾跃亭就在美国申请个人破产重组。
贾跃亭的破产文件显示,在相关协议生效后,债权人应在任何司法管辖权下,放弃对甘薇的债务的追索,撤回对甘薇的任何诉讼或仲裁,并且向中国法院通过已经和甘薇达成和解,把甘薇从被执行名单中移除出来。
因此,两人的离婚更像是“技术性离婚”,毕竟现在的贾跃亭背负着如此多的债务。离婚后,将债务集中在贾跃亭一个人身上,或许可以让甘薇和3个孩子更安心的生活。
因为婚姻关系而背上债务的还有小马奔腾创始人李明的遗孀金燕。
小马奔腾曾经是国内知名的影视文化公司,出品过《武林外传》、《无人区》、《我的兄弟叫顺溜》、《建党伟业》、《黄金大劫案》等多部影视作品。
2011年3月,小马奔腾进行了上市前的最后一轮融资,当时有40多家机构参与竞投。最终由建银文化领投,出资4.5亿获得15%的股权,这也是当时中国影视产业最大的一笔融资。
不过建银文化也与小马奔腾签订了对赌协议,协议要求,若小马奔腾未能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实现合格上市,则建银文化有权在2013年12月31日后的任何时间,在符合当时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下,要求小马奔腾、实际控制人或李明、李莉、李萍中的任何一方一次性收购建银文化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但遗憾的是,小马奔腾未能在2013年12月31日前实现上市。更让人始料不及的是,就在对赌协议到期后的第三天,2014年1月2日,小马奔腾创始人李明突然离世。
当年11月,建银文化根据《投资补充协议》提起仲裁,要求金燕以及李明的姐姐李莉及妹妹李萍,还有李明的父母等履行回购义务。
2017年,法院判定李明生前由对赌协议产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金燕有义务偿还。2018年,法院对这起案件做出裁决,金燕被判承担2亿元债务。
因此,从贾跃亭和李明的事件中可以看出,《婚姻法》不仅对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做了保护,也对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做了明确规定。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不过,由于夫妻间的债务问题往往过于复杂,容易出现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负债”。因此,在2018年最高法出台了《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该解释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形成时的“共债共签”原则,即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来保障一方的知情权,同意权。
不过在现实中,企业家的离婚更多的是涉及到财产分配的问题,尤其是对于创始人或股东来讲,婚姻的存续与否还关系到企业的经营与控制权,以及股东和投资人的利益。
据说有些吃过了离婚苦头的投资人就要求在股东协议中增加条款,限定创业人在企业上市前不得离婚。
而投资了赶集网、土豆网的今日资本徐新就曾表示,今日资本已规定,对准备投资的公司,凡是老板已婚的,要访谈其老婆。不过她也承认,“谁也不能保证你访谈完了就不会出现问题,也不能保证能白头到老”。
而一旦走向离婚,就不是简单的“钱从哪来,回到哪去”,就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分割财产,因此,企业家的婚姻往往隐含着更大的风险。
而这,或许就是企业家要为离婚所付出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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