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关键词:【卖公司“套现”】【 创投关系】【 过桥借款】
拿到融资对大部分创业者来说至关重要。它让项目加速的同时,对创业者自身也是一种鼓励与肯定。
然而,融资并不是创业目的。拿到钱只是完成创业马拉松的第一步,公司如何运作、管理,节奏步调如何调整,让公司更大更强才是创业的终极目标。
公司发展过程中,有些创业者坚持住了,有的则因为各种各样的问题覆灭了。
那么,将自己一手创立的公司售与他人的创业者多不多?面对这些想要出售公司解套的创业者,投资人是否应该给予支持?如果决定出售公司,投资人如何才能让创业者的决定更加合理,更加正确?
相反,如果创业公司走不下去的时候,投资人会不会奉劝创业者变卖公司,辛苦创办的公司难道只有卖出这一条路可走吗?有没有更好的第二选择?
投资是一门学问,投天使还是跟投,要带着很多的考量。在出售公司决策中,投资人之间产生分歧,该怎么办?当利益产生冲突,创业者,投资人该如何取舍权衡?
投资人的权利是要一直争取,还是选择放弃?
当初创公司各种问题接踵而至,投资人要不要派人,此举是否一定会给创业公司带来相互掣肘?
再论投资人和创业者关系,二者到底什么关系,是否有定论?
关于过桥借款,借与不借有什么注意事项?
……
一切答案,尽在本期「知食派」,《军师联盟》。感谢嘉宾——元禾原点管理合伙人费建江,梅花创投创始合伙人吴世春,阿尔法公社创始人兼CEO许四清。
本期视频长度27分42秒
精彩观点
创始人想卖公司,投资人怎么看?
吴世春(梅花创投创始合伙人):创业者做任何决定,我首先都是支持的,但是如何使他的决定变得更加合理,更加成为一个正确的决定,是我们的责任。如果创始人就想解套的话,公司未必能卖得掉,现在只有好公司才能卖得掉。我们会综合考虑他的动机是什么,比如说对方的对价、条款等。假设这个公司一般,别人开一个哪怕保本的价钱,也觉得很合理。我们永远是创始人的陪伴者和陪跑者,也是为了创业者考虑。
许四清(阿尔法公社创始人兼CEO):我觉得一般创始人个性还是比较进取的,想卖公司的人还是比较少。我们做投资人,尤其天使投资人,基本上会非常尊重创业者的决定,但是我们还是会看他会遇到哪些“坑”。我遇到创始人想和别人公司合并的情况,如果两个类似的公司股权合并以后差不多,我们就不太赞成他合并,但是如果其中一个比较走颓势了,公司差不多快关了,你把他团队救出来,合并之后一主一辅,这种情况团队更容易走好,产生的摩擦会少。
哪类公司,不再是投资人的“香饽饽”?
费建江(元禾原点管理合伙人):一些医疗器械类型的公司,我们一般会在他们拿到证的时候希望CEO卖掉。第一,这种类型公司的CEO可能更多的是有技术背景的人,所以他有能力把产品做出来,但能不能把产品成功出售,不确定性就很强了。第二,拿到证之后其实要经历一个比较长的过程才能去IPO(首次公开募股),这个期限会很长,就很不可控。
所以对我们来说,就把这个复杂问题简单化,产品做出来再拿到证,就代表公司到了一个阶段性的里程碑。我们在投这类公司的时候,就会建议CEO到这个时候卖掉公司。
吴世春:第一种明显上市无望的公司我们会建议CEO卖掉。像游戏公司虽然有盈利价值,但它上市的可能性很小,我觉得这时候卖掉,可以再上到一个新台阶。第二种就是它有一些独特的价值,比如有好的研发技术,但CEO的能力始终没有被培养起来的时候,我们会建议他卖掉。
许四清:我们认为有些公司是有好的产品或技术团队,但是在销售上挺弱的。比如说有很多学者去创业的,这种情况是特别适合当公司走到某个阶段,就把它和别人合并,因为一个小团队是走不远的。
投资协议中投资人的权利“取舍”
许四清:我们的被投企业绝大多数会得到后面若干轮融资,所以我们有些权利即使要到了,到后面也没了,所以我们对这个事情反而比较释然。
费建江:我们有的权利还会坚持要。第一,后面的事情我们不知道会怎样,所以在我这轮投资的时候,还是要坚持保护我的利益。如果有后轮融资发生的时候,那证明这个公司已经发展了,覆盖掉我原先的权利我可以忍受。但如果没有后轮融资,我放弃这些权利的话,后面没法保护我自己的利益。所以从我们的角度来讲,有些权利是不放手的,一开始就要尽可能争取所有我应该拿到的权利。
吴世春:有些权利我会要,比如一些对财务抽查的基本权利,需要保证专款专用,重大的金额要我们同意。如果可以跟随后续轮次的融资,我们可以放弃掉前面的一些权利。
投资人向创业公司派人,行得通吗?
吴世春:绝对不会派,不能抢方向盘。
许四清:使不得。这英文叫backseatdriver(不在自己岗位却指手画脚的人)。这跟我们的理念有关系。如果你觉得这创始人不行,你别投他;要投,就要忍住自己,别从后排把手伸过去扶方向盘。
费建江:我不是抢方向盘的,我是派人去坐副驾驶的。
我们有三家公司都派人去了,目前都发展的不错。我们派的人到公司里面去都是做CEO董秘的角色,帮CEO解决两个问题。第一个是解决融资问题,因为我们当时投的那几家公司的CEO完全是做技术的人,做产品很强,但是跟金融机构打交道他不行。我们后来往整个资本市场去推,再跟中介机构打交道,他更加没这个能力。后来我们就干脆派了个人帮他。效果都不错,两家已经IPO了,我觉得不能一概而论。
资金尴尬短缺,投资人“救不救”?
吴世春:有的项目可能需要一笔“过桥借款”,对我们来说有的会借有的不借。会基于综合考虑,和对项目的信心。有一种是你不能接掉下来的飞刀,另一种是可能就差一把力助推,翻越这道坎儿会迎来一个很好结果。这些项目,哪怕掏自己的私房钱去借给他,我们都愿意。
许四清:一个公司做久了没有明显的竞争优势,产品平庸,服务平庸,客户都靠补贴,这时候再给他过桥费,是害人害己,其实还不如让这公司“死”掉。如果你觉得这创始人是块料,再投他一次都可以,但是不能在错误的路径上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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