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苏宁金融研究院(ID: SIF-2015),创业邦经授权转载。
央行、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科技企业,金融科技的生态正在逐步完善。
近日,金融科技领域再迎“国家队”强势入局——继央行成立数字货币研究所、深圳金融科技有限公司、长三角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之后,2020年7月30日成方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方金科)由央行征信中心、央行清算总中心以及央行全资控股的中国金币总公司、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等五家央行系公司出资成立,注册资本金达20.078亿元。
从经营范围来看,成方金科与一般的金融科技公司比较并无特别,即主要为软件开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数据处理、计算机系统服务、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等。
特别的地方在于股东,正是这些股东赋予了成方金科非同一般的意义。具体来说:
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主要承担的是央行信息化建设任务,包括央行信息系统开发、检测及认证、灾难备份、金融标准、信息化研究等职能。
央行征信中心负责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又称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担负中国人民银行支付清算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的职责。整个支付清算系统又包含了大额实时支付系统(HVPS)、小额批量支付系统(BEPS)、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IBPS)、境内外币支付系统(CFXPS),这些都是我国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也是公众日常使用电子支付方式的重要保障。
从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到深圳金科、再到成方金科,金融科技的基础设施正在逐渐完善。
此前,央行科技司司长李伟就曾公开表示,央行自身会整合在沪科技机构的科技资源,成立金融科技子公司,建设数据中心等具体措施来支持上海金融科技中心的建设。
不出意外,在央行主导成方金科的带头示范效应下,金融科技底层基础设施建设将逐渐完善,通过股东优势完善数据共享、数字货币的清结算、征信数据库建设等工作。同时,也将进一步解决一直以来金融科技发展中存在的“监管科技”发展难题。
银行系金融科技公司优势
除了央行成立的金融科技公司外,银行系金融科技公司的布局已经先行一步。
7月28日,农行发布公告称,通过附属机构成立的农银金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农银金科)正式注册成立。
自此,银行系金融科技公司增至12家。其中,国有六大行中,除邮储银行尚未成立金融科技公司外,工、农、中、建、交均完成金融科技公司的战略部署。
与此同时,12家全国股份制银行中,兴业、光大、民生、招商、华夏各自以全资或控股的方式成立金融科技子公司。
除此之外,还有城商行中的北京银行、外资行中的泰国开泰银行完成金融科技公司的注册。
而金融壹账通作为平安系的一员,虽然并不隶属平安银行旗下,但也同样被市场看做是银行系金融科技的玩家。
作为主力玩家,银行成立金融科技公司,有诸多优势。
首先是母行的资源优势。作为银行的“亲儿子”,多数银行系金融科技子公司全面承接了银行的信息科技人员,对银行业务的理解更为深刻,在监管合规的要求方面更为审慎。同时,在母行强大的资本优势下,能够保持持续的科技高投入,且短期内没有盈利的考核压力。
从目前展业的这些金融科技子公司来看,业务都和母行紧密连接,带母行基因。譬如兴业数金早在2010年推出的“银银平台”,依托兴业银行 “同业之王”的优势;金融壹账通依托平安集团各体系的技术输出等。
其次是业务和服务范围优势。金融科技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业态,目前银行业金融科技讨论的最多、发展的最快、应用的范围也最广。但证券业科技、保险科技、资管科技也正在加速发展。银行系的券商、保险、基金公司,或许将是这些金融科技子公司触角延伸到其他业态的重要一步。
当然,银行系科技子公司也面临一些挑战,比如竞争对手多样、互联网运营能力薄弱以及商业可持续困难等方面。
总之,从长远来看,银行金融科技子公司如何平衡好服务内部与对外输出的关系,以及如何解决产品的创新、定价、激励等方面的问题,都考验着母行与子公司的智慧,并关系到子公司的持续发展和运营。
非银系金融科技公司的发展方向
除了银行系金融科技公司外,非银系的金融科技公司也与其形成竞争与合作关系,双方的竞争促进各自的发展,合作促使双方在资源、科技、互联网化等方面的共享与互补。
2020胡润全球独角兽榜单中,中国金融科技行业的独角兽一共有18家,总估值达到2390亿美元。其中,蚂蚁科技、苏宁金融、京东数科、陆金所、度小满金融都是从母公司体系拆分出来的独角兽公司。
除此之外,还有更多的非银金融机构巨头正在布局金融科技。例如7月22日,中国太保发布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会议指出,同意由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成立太保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7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100%。
这也是首家由保险业巨头发起设立的全资金融科技子公司。
这些非银行系的金融科技巨头拥有场景、用户、流量、数据、运营的优势,长远看来,与银行系的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会越来越紧密,优势互补。对于不具备场景、用户、流量的金融科技公司来说,其需要更注重于发挥自身的核心技术优势,在ABCDI(AI、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中专注研发能力,为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科技公司提供基础技术的支撑。
金融科技的持牌即将来临
时间回溯至2019年12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司长李伟在“2019中国金融科技上海高峰论坛上”表示,金融科技创新监管有三大原则,即坚持持牌经营、坚持依法合规以及坚持权益保护。“金融科技的本质是金融,要做金融服务必须要持牌。”李伟说。
成方金科及此前各家银行已成立的金融科技公司,组成了金融科技公司的正规军,为金融科技公司持牌打下了铺垫。
对金融科技公司的持牌要求,必然会对非银系的金融科技公司造成较大的冲击。许多科技公司在从事金融相关服务,其在数据使用、客户运营、流程合规、收费方式等方面,面临着较多的整改空间。
金融科技公司持牌将不久到来,持牌的门槛可能较高,鼓励具有较强实力的金融科技公司研发前沿技术与金融的结合,不断创新出新模式、新产品、新服务,科技赋能金融,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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