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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中欧商业评论(ID: dushekeji),作者汪宗白,创业邦经授权转载。
有人说,种种迹象表明,一些互联网企业慢慢从价值创造走向资源占有,甚至走向权力寻租。究其原因,在于中国的互联网本质上不是向上竞争,而是向下竞争(race to the bottom),很多是为了满足人性阴暗面的需求。
真正的互联网公司,是能够扎扎实实在企业内部管理中贯彻以“平等、参与、分享”为本质的互联网精神,把个体的创造性、积极性、主观能动性发挥出来的公司。这似乎和凯文·凯利在20世纪90年代所著的《失控》中对互联网的期许相近,是一种理想主义的热情。《失控》在互联网从业者中被热捧代表了一场社会运动的开始,它虚设的平等、参与、分享的“应许之地”如一面大旗,指引人们前进。
随着互联网的得势,太阳底下无新事,社会运动热潮冷却,一些企业便呈现出向下竞争的态势。人对竞争的看法都是你死我活,本质是对权力的垄断,唯恐失之,互联网运动和其他运动一样,始于颠覆,终于控制。用户看到的“世界是平的”,而互联网企业家们看到的世界是层层叠叠的,每一个褶皱里,都有血和蜜。
互联网企业向下竞争态势的一个根本原因是,和历史上各种运动一样,它是做“人头生意”的,价值与成本均与用户数的平方正相关。由于服务用户而被用户赋予了公权力,又由于掌握信息以及信息流通的渠道,存在信息不对称,则有了成为弄权者的道德风险。从这一点上说,向下竞争甚至有了宿命的味道。
权力本质上是一种影响力
人们对互联网大公司侵蚀公权力缺乏警惕,是因为对权力的看法大多还是停留在中世纪。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心理学教授达契尔·克特纳也发现,美国文化对权力的认识居然一直深受马基雅维利的影响。这位中世纪的社会活动家从当时残酷的社会现实出发,指出权力就其本质而言,与暴力、欺骗、残酷和战略侵犯密不可分。克特纳认为这种权力观,今天看来根本经不起仔细推敲。
马基雅维利对权力的认知并没有依据整个人类历史的长度,只是基于他所处的时代。实际上,权力远不止他认为的那样。英国哲学家罗素曾说:“物理学中的基础概念是能量,而社会科学中的基础概念是权力……对社会动力学规律的阐释一定离不开权力。”
克特纳认为,通过权力的镜头,人们才能把自己看得更清。与人们喜欢流连于权力游戏的剧情不同,过去几十年来,把强制力视为权力基础的观点正在逐渐淡化。我们对互联网大公司各种作为的考察,也离不开权力的尺子。想要有更深的了解,更需要将它们对权力的使用置于聚光灯下。
如何理解权力,是一个既旧也新的问题。数十年来的商业实践对社会的改造已经告诉我们,权力本质上是一种影响力,是改变他人状态的能力,即通过影响他人来影响世界的能力。社会科学倾向于依据金钱、军事力量和参政议政等因素界定权力,恰恰是因为这些领域的行为能够给世界带来很大影响。
一家互联网大公司在向公众提供服务类产品的同时,也在收割公权力,因为它对公众产生了影响力。当一家公司达到垄断地位时,某种程度上,它便垄断了那一部分的公权力。因为权力是被他人赋予的,是一种集体行为。权力在“每一段关系里,每一次互动中”,“全新的解读应当使用人类交往的所有情境”,包括爱情和家庭。可见,金钱和阶级也并不等于权力,它们只有在用来影响他人生活的时候才能转化为权力。
就连曾被纳粹抓捕过的德国哲学家汉娜·阿伦特也指出,纳粹的权力并不属于某些邪恶的个人,而是分散在整个迷信权力的社会系统中。她说:“权力不仅体现为人类的行动力,还体现为人类协作的能力,权力绝不属于个人,它属于一个集体,并且只有集体团结一致,权力才不会消失。如果我们说某个人‘大权在握’,其实是指一定数量的人赋予了这个人权力,让他以大家的名义行使权力。”
福柯洞见了另一个事实,即权力“在网状组织中被运用和履行”。而互联网大公司,在这一点上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研究权力的社会心理学家们不谋而合,认为“权力不是攫取而来,而是他人赋予我们的,赋予社交网络中其他人权力的同时,也得到服务”。
权力的悖论
既然互联网大公司能够掌握相当大的一部分公权力,也就很难回避“权力的悖论”,即克特纳所说的:“影响和改变世界的能力让我们感觉过分良好,于是很快就会突破底线。权力的悖论就在我们身边。”
社会并不是一个书本上的概念和词汇,而是由具体的个人组成。因为人性的某种优点,比如乐意服务他人而获得影响力,从而掌权。又因为人性的某种弱点导致滥用权力而失权。这个逻辑,恐怕也同样适用于那些互联网大公司。
再从人性的角度去观察,权力悖论也如社会心理学中的“精神弑父”。通过对父辈的质疑和反抗,寻找自我,解构权威,突破边界,建立更合理的新规则。弑父者将在迷茫中流亡,当他们走出了自己的路,实质性的变革才得以发生。而另一方面,就算弑父者建立了新规则,因为对规则的固守,通常还是会回到弗洛伊德对待荣格的老路上去,让自己成为新的权威。
互联网勃兴之时,人们憧憬着科技将带来新的平等、自由、民主,但现实永远更为复杂。互联网的确掀起了一场浩浩荡荡的社会运动,但始于“颠覆”,终于“控制”。再看如今互联网大公司对公众个体的“围剿”,“大数据杀熟”恐怕只是“控制”的一个开始。
另一个有趣的问题则是,虚拟世界的“君主”扎克伯格还得小心翼翼地去国会山过堂,说明相对线下的公权力而言,互联网公司掌握的权力并不足以阻止它被所在地政府“肉体消灭”。所以,与政府合作成为唯一的选项,而对公众而言,这种情况更有些难以描述。
历史与未来
当我们认为权力本质上是影响力,便可以解释尧、舜、禹因为服务公众而获得权力。明末启蒙思想家黄宗羲在《原君》一文论及古代社会时也说:“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凡君之所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
黄宗羲又说:“今者君为主,天下为客。”这就接近了马基雅维利所处的情境。那么,又该如何解释后来这种权力越来越集中的现象呢?科技进步是一个很明显的原因,另外,既然金钱和暴力更集中在少数人手里,权力也会越来越走向集中。因为害怕失去权力,他们会主动把权柄捏在手里,最终又走向“权力的悖论”。
相比古代社会,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以暴力与金钱为后盾的政治权力变得不那么集中了,而以科技与金钱为后盾的互联网大公司的集权才刚刚开始。回到中国,互联网公司之间的竞争,永远弥漫着看不到血的血腥味,正如彼得·蒂尔所说:“公司的本质就是追求垄断。”那么对于互联网公司想掌握的那部分公权力,道理也不言而喻。
在《人类简史》《未来简史》的作者、历史学家尤瓦尔·赫拉利看来,技术的确会使得公权力集中到少部分人手里。他说:
“
比如一家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的基因数据公司会在这个行业处于垄断地位,因为它可能拥有1亿个DNA序列数据,而一家新创企业可能只有1万个DNA序列数据,所以完全没有办法构成竞争。这些大数据模式的认知都是基于统计。
同样的,Facebook在西方垄断了社交媒体,可能这个平台不是最好的,但因为所有人都用它,而没用过的人也最终会选择它,规模就会越来越大。遗传学数据方面也存在着同样的情况。因此我们会看到权力将集中到几家公司身上。
另外,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会打破金融业旧有垄断公司的地位,令财富创造具有更多的灵活性。这些都是史无前例的,今天的专家也不可能预测2040年的经济学基本结构。
”
与权力垄断相对应的,是“失权”带来的问题。比如,就算以保守的看法论,未来人工智能技术会使得很多人成为“无用”的人,而人工智能又被极少数人所操控,赫拉利说:“它的危险之处在于,它会打破权力的内在平衡,我们知道权力只是少数人才拥有的东西。”
因被有关部门处罚,今日头条创始人张一鸣曾下“罪己诏”,而有观察者认为,今日头条这类内容分发APP通过技术手段“事实上是圈养了一大批在自己的阅读舒适区越陷越深的瘾君子,它在读者面前砌了一道高墙,完全毁损、剥夺了个体独立思考和深度观察的能力,阻隔了个体成长与社会创新的通道与机会”。另一方面,如果它们出于某些目的,依据它们用技术手段获得的对读者的了解,主动推送试图影响读者认知的内容,那就和剑桥分析公司相去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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