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近年底,又到了翘首期盼年终奖的时刻,而这条个税调整的消息,或许与每个打工人都息息相关,最关键的一点是,相差一天时间,你的年终奖可能会少上万元。
仅仅相差一天,或许相差上万
根据此前国税总局、财政部联合的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
在2021年12月31号前,居民所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将不纳入当年综合所得,也就是说我们的年终奖将不纳入全年综合收入进行计税。
而自2022年1月1日起,这项打工人专属的税收优惠政策就彻底成为“过去式”,我们的年终奖将合并至综合收入进行计税。
打个比方,如果你的企业恰巧在12月31号发放了今年的年终奖,那么恭喜你,幸运的剩下了几千甚至上万的税费。而如果是明年1月1号发的话,那你只能“悲剧”了。
挣得越多,损失越大
所谓年终奖一般是企业在年底时发放的一笔奖金,根据企业效益、员工表现,少则一月工资,多则没有上限。对于广大打工人来说,年终奖意味着一年的收获,更承载了幸福指数。
在税收优惠政策结束之前,年终奖的计税标准是,一次性发放奖金除以12个月,得到的平均数按规定税率(见上图)进行计税。
假设一个人年终奖是一万元,除以12后,相当于每月应纳税所得额是833元,应适用3%税率计税,因此他的年终奖到手应该是在9700元。
2018年,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通过了修改个人所得税的决议,将打工人基础薪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四项收入合并为综合所得,按3%-45%的税率进行计税。
个税改革,也意味着分类计税向综合计税迈出的一大步。需要注意的是,这项政策中,年终奖是不纳入综合所得计税的。
2018年底,财政部、国税总局在公布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中表示,2021年12月31日前,年终奖计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单独计税。而在2022年1月1日起,年终奖将全面纳入到全年综合所得计税。
刨除大道理不讲,税收优惠政策结束后,对于一些较低收入者,影响微乎其微,毕竟每个月工资不高,年终奖不高,就算合并后依然是按照3%标准计税。
反之,对于高如收入者而言,税收优惠结束就显得不友好了。由于日常工资高,年终奖高,其纳税税率也高。如果将年终奖在纳入到全年综合所得,则意味着缴纳更多的税费(见下图)。
比如,A君全年综合收入10万元,适用10%税率标准,其年终奖为1万元,那么扣完税到手大约是9000元。
再比如,B君全年综合收入50万元,适用30%税率,就算他的年终奖只有1万,那他需要缴纳3000的税费。
再再比如,C君全年综合收入是660000元,妥妥高收入人群,就算你的年终奖只有1元,则意味着C君税率从35%上升了45%,极为悲剧。
元旦前发年终奖就能专注优惠的“尾巴”吗
对于大部分企业而言,发放年终奖一般是在来年的春节前后,而要抓住税收优惠的尾巴,打工人们只能期盼单位在元旦之前发放今年年终奖。
但就算是在元旦前发了年终奖,就意味着抓住税收优惠政策的尾巴,成功避税了吗?
非也!早在2005年时,国税总局在《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第三条中就明确规定,一个纳税年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计税办法只能采用一次。
这意味着一个人在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税收优惠政策。假设,你是在今年春节前后发放的2020年年终奖,就算是单位在今年元旦前发了2021年的年终奖,也不能享受到优惠政策了。
写在最后:
对于每个打工人来说,没人希望多扣税,也没人期望税收优惠政策结束。但是,年终奖单独计税在很多情况下,是有失公平的。
比如,A君和B君全年综合所得都是20万,A君是日常工资10万,年终奖10万。而B君没有年终奖,全部工资20万。而按照年终奖单独计税、现行税率的话,A君全年共缴税17270元、B君共缴税23080元。
此外,年终奖单独计税还存在一大弊端,尤其是在税率跨区间部分,可能出现年终奖多的人在扣完税后,拿到手的反而比年终奖少的人更少的情况。
而将年终奖纳入到全年综合收入进行计税的话,则可以避免这些情况出现,更为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