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短视频不是数字音乐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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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beyond,也喜欢好妹妹,我不认为他们代表了整个音乐行业,但我并不希望我牙牙学语的孩子,刷着短视频然后哼出《惊雷》。

编者按:本文来源创业邦专栏科技唆麻,创业邦经授权发布。

即使没了微博热搜,也丝毫不影响周董新歌《mojito》击破各个圈层引爆关注。6月12日零点,《mojito》准时在腾讯音乐娱乐集团旗下的QQ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等上线售卖,一经上线平台便纷纷“爆单”。与以往不同的是除了数字单曲,歌曲片段也在短视频平台上线。

一边是8090感叹着“爷的青春回来了”在社交平台掀起一轮线上狂欢,但另一边却有言论表示“短视频是中国音乐产业未来“。此言论一出,在产业内引发巨大讨论,甚至有资深从业者表示,这种言论本质是用“唯流量论”去绑架中国音乐的未来,极大伤害了音乐内容生产的根基。

01爱音乐人的最大危机用短视频听歌?

在讨论这个议题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一个事实:短视频并不能完成对整首歌曲的聆听。

还是以周杰伦歌曲为例,如《以父之名》长达 1 分 25 秒的前奏,加入了意大利语低语与吟唱以致敬《教父》,《威廉古堡》以管风琴贯穿前奏营造教堂的氛围,《半兽人》前奏弦乐呈现的史诗感……相较于依赖两三句旋律产生病毒式传播效果的网红歌曲,像周杰伦这种具有长久生命力的音乐人,其作品的丰富层次和普世价值是不能仅通过片段聆听传达的。

正如在知识付费领域,出版社与得到这类产品合作,看中的其实是拆书、听书降低了人们了解一本书的门槛,优质书籍反而更可能在浅尝之后被读者购买全本仔细咀嚼。

近几年大火的电影解说谷阿莫等,人们在看完他的视频后仍会选择去看完整影片,因为大量导演精心埋下的细节与伏笔、演员的精湛演技、镜头语言和光影之美,才是电影的精髓。又或者,难道真有人在 B 站“云游戏”之后就不玩游戏了吗?当然更不可能,游戏的核心就在于私人化,由自己的选择玩出属于自己的剧情。

近年来 Switch 等游戏主机的玩家,在国内由硬核的小众群逐渐渗透向大众,众多UGC视频可以说助力良多。

同理,乐迷对于完整音乐消费的刚需也不能被忽视。“充值信仰”目的本身,就是砸出真金白银,体现对于事物的热爱。

唱片时代,音乐爱好者可以晒出满满一柜子唱片。而在数字音乐时代,一张数字专辑,一个粉丝铭牌便成了更为方便分享的寄托。影迷称“欠周星驰一张电影票”,自然就有人“欠周杰伦一张专辑钱”,比如真金白银买了 70 张的我,不就是为了证明我“20年老粉”的身份?

短视频短的不仅是时长,也是感情。

回到音乐内容本身,短视频的角色在产业发展史上已有先例——Channel V。短视频的逻辑,本质上与当年音乐人在 Channel V 电视台上打歌,最终将消费拉入到各音像店没有本质区别。总不能说,在 Channel V 看过 MV 之后就不用买碟听歌了,对吧。

短视频平台作为歌曲宣发新阵地,应该是拓宽了内容的渠道,而不是本末倒置伤害音乐产业的根基。

实际上,随着耳朵经济壮大,陪伴属性重要性愈加凸显,音乐平台的重要性也愈加提升。纵观近几年内容领域的形态变化,知识付费兴起、播客复苏,背后的都离不开移动互联网用户时长触顶后,用户对于场景兼容性的追求。

眼到且能耳到的场景终究非常有限,短视频能通过UGC传播一首歌,但落到出行驾驶、工作学习、家务等诸多场景时,短视频显然是覆盖不了的。

而从根本上来讲,聆听音乐和看短视频的逻辑完全不同:你会享受一首12分半的古典乐,但你可能5秒没到就划到下一个视频,短视频的切换频率比数字音乐高几十倍,这就意味着——在短视频平台,你的耐心更短,而对于视频创作者来说,这就倒逼他们做出更刺激眼球的内容和BGM,而这违背了音乐创作的初衷,人们需要的陪伴感,而不是持续的刺激感,这也是为什么短视频注定做不好音乐的原因之一。

02短视频是音乐体验的补充

音乐平台才是爱音乐人的归属

我们在上文得出一个结论:听音乐这件事上,音乐平台相较于短视频有着无可取代的价值。接下来,我们从产业链的角度把这个问题升高一个维度:音乐生产本身,其实也越发离不开音乐平台。

短视频能产生爆款,在于其调动了视觉与听觉双重感官,但核心诉求上与音乐产业发展方向并不一致。短视频平台以培养红人为目标,歌曲更多是辅助工具,这从根本上不能解决音乐人“歌红人不红”的焦虑,也无法决定音乐人个人和产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这也是为何一夜爆火的《沙漠骆驼》之后,展展与罗罗再无人气作品;而反观于梓贝等音乐类博主,都会有意将粉丝引流到音乐平台。

随着数字音乐平台对音乐产业价值的耕耘,短视频平台的角色更像是共享甜美果实的人,而非种下果蔬的人。

因此我们需要清楚的认识到,一方面短视频只是音乐体验路径中的一个补充,但对于音乐人而言这显然是不够的,其必然需要通过数字音乐平台实现更多途径的长尾分发,为自身以及作品带来持续性的曝光。

另一方面,国内正逐步进入音乐流派消费增长期,音乐素养提升明显;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乐队、说唱类综艺全面爆发,这背后是音乐消费的类型进一步多样化的大趋势。

这意味着,在决策环节就需要更加丰富的数据维度为音乐和用户打上标签,这一工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数据积累,而这也是作为数字音乐平台的“传统艺能”,以用户反馈更好地指导创作。

最后,听歌的陪伴感最重要。

最后谈一下个人的感受,我之所以接受且认可音乐数字化,是因为数字音乐提供的便携性和场景化;我之所以不接受音乐短视频化,是因为我认为它破坏了音乐的美感、韵律、陪伴感——它强行肢解了音乐,用庸俗和夺人眼球的方式去装扮它,然后把它变成一个个冷冰冰的增长数据。

数字音乐之所以独特,一方面是场景的丰富度——通勤、工作、家务,戴上耳机即可,严格意义上,音乐和绝大多数的场景都能很好的适配,而短视频因为看的缘故,只能是固定且休闲的场景,比如沙发、睡前等,这些是短视频无法消除的鸿沟。

另一方面,音乐和文学艺术一样,具备很强的共情效应,而人是典型的情感动物,这就决定了音乐所被赋予的价值,要远远高过音乐本身——也就是陪伴感,比如你还记得最难过时听的一首歌是什么吗?和初恋在一起时的歌是什么吗?点开一首歌,留言里密密麻麻都是每个人的心绪,考研失利也好、和初恋分手也好,工作没做好挨骂躲在被窝里哭也好,这些都代表了每个人的记忆。

陪伴感是什么?我也说不清,但我难过的时候只想听《好心分手》,然后一遍遍刷评论,看每一个人的故事然后给喜欢的留言点赞,这有什么意义?我也说不上来,但我知道,如果没有音乐,我会更加难受。我喜欢beyond,也喜欢好妹妹,我不认为他们代表了整个音乐行业,但我并不希望我牙牙学语的孩子,刷着短视频然后哼出《惊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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